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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3-98659 | |
發文字號:呂政辦函〔2023〕42號 | 發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印發呂梁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受理制度的通知 | |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受理制度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市開發區: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完善相關制度,現將《呂梁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受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受理制度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范舉報調查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依據《條例》第三十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三、受理機關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應當遵循分級受理、依法處理、公開公正的原則。
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投訴舉報。
對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處理不滿意的,可以向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對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四、呂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受理對本級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及下一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投訴舉報電話:0358-8227519 ,郵寄地址:呂梁市離石區永寧中路9號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的投訴舉報,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的字樣。
五、各級受理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受理范圍、工作機構及辦理程序,為舉報人提供必要便利。
六、投訴舉報人認為行政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有權受理機關提出投訴舉報:
(一)認為行政機關拒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或者逾期不予答復的;
(二)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申請內容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拒絕更正或者逾期不予答復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依他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拒絕更正或者逾期不予答復的;
(四)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拒絕更正或者逾期不予答復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違反規定收取費用,或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七、投訴舉報可采用來信、來訪、電話等形式進行。
八、投訴舉報人投訴舉報時,應提供以下內容:
(一)投訴舉報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系方式;
(二)被投訴舉報人姓名(單位名稱);
(三)投訴舉報事項和有關請求;
(四)反饋方式。
九、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沒有明確被投訴舉報人或者投訴舉報內容無法核實的;
(二)有關行政機關對同一投訴舉報事項已經按程序辦理的;
(三)有關投訴舉報事項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定途徑正在辦理的;
(四)其他不屬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受理范圍的情形。
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做好實名投訴舉報人信息的記錄和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政務公開投訴舉報資料。
十一、各級受理機關收到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投訴舉報,應當在收到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轉辦,自決定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并告知投訴舉報人調查結論和處理結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辦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延長20個工作日。
十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咨詢電話:市政府辦??信息中心??8227519